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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稱羨的夜店文化 該管管了
Sep 20th 2014, 19:03

近年來,台北市夜店衍生的撿屍文化、酒駕肇事案件層出不窮,造成無辜民眾身心重創,對社會治安造成不良的影響。

近日,東區知名夜店發生殺警的重大治安案件,引起民眾的不安,及政府高層的重視,應趁此機會嚴打夜店文化歪風,加強管理。

台北市夜店讓老外、觀光客趨之若鶩,「沒去過夜市跟夜店,等於沒來過台灣」,台北市獨特的夜店文化,讓老外大開眼界。

許多老外在國際知名觀光指南網站上,對於台北市夜生活的評價極佳:「對外國人很友善、夜店正妹很多、調酒很讚、聲光氣氛佳……」也有老外在台北市政府傳播觀光局英文版台北旅遊網上,以「太陽西下,歡快開始,從黃昏到破曉的台北市不夜城」為題,推薦台北市夜生活:「來自北美的老外會非常興奮的發現,台北市的夜店和酒店可以開到那麼晚,還可以在戶外喝烈酒,甚至是坐在便利商店在露台提供的桌椅,這在美國和加拿大根本是聽都沒聽過的事。在西岸,酒吧只開到半夜兩、三點,並且在戶外喝烈酒是違法的,便利商店也不能販賣烈酒(並不便利,對吧!)這些都讓台灣人感到訝異。」

與北美相較,台北市對於烈酒和夜店的規範,似乎鬆散許多。卻也吸引許多台灣年輕人夜夜笙歌,流連忘返,爆肝傷身,荒廢學業。

文化大學新聞系實習報文化一周,曾經針對就讀台北地區大學的學生做調查,近七成的受訪者曾經去過夜店,多數是朋友邀約或淑女之夜優惠時段前往紓壓,喝酒聊天。

我也曾經在學生的臉書上看到,班上男同學邀請幾位來旁聽的德國名校交換女學生,去夜店「國際交流」,這位男同學驚訝的寫道:「她們好乖,第一次上夜店耶!」我不禁擔心,這要怎麼向她們的家長交代?

事實上,其他國家允許年輕人喝酒的法定年齡,並不像台灣的十八歲那麼低,多是以廿歲為門檻,主要是為了保護青少年,十八歲的身心發展尚未成熟。

以我留美時的大學為例,曾主動與當地政府與商家協調,平常上班日的酒店營業時間只到晚上十二點,以保障大學生的課業和個人安全,並且,這所大學沒多久就跌出全美十大派對大學名單。

台北市目前對夜店的管理,據新聞媒體報導似乎是在黑白共治的恐怖平衡之下,這次的重大刑案,應已使執法機關痛下決心對於夜店亂象進行整飭,並應特別對於如營業時間、消費者年齡等,採取更嚴格的規範與執法,以保護年輕學子,端正社會善良風俗,以及台北市的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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