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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103年律師上榜心得
Jan 7th 2015, 20:42, by cristojr
作者 cristojr (cristojr)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心得] 103年律師上榜心得
時間 Wed Jan 7 20:42:32 2015
一、動機 有幸榜上有名,為感謝神明保佑,有些感想欲分享給有需要的考生,然在進入後文之 前,請容許筆者稍加說明以節省閱者的時間,即本篇適用於與筆者同性質之考生,亦即在 (專)職、工作負擔不輕、未組讀書會、未至補習班補全、單科班,但有上單堂講座及除補 習班講座整理之資料外未另閱讀期刊論文者,故如非屬此性質之考生,請毅然跳文,另行 挑選對己有幫助的心得文,又因筆者準備精度與強度遠遜於板上強者大大,故選於強者分 享心得後始為po文。 二、心態之建立 筆者以為非全職考生因有工作上事務須處理(干擾?),無法全力準備考試,故心態之 建立十分重要,所謂的心態,以前輩所言,即為不要輕易放棄,換言之,因此種考生常遇 到須先處理工作甚或工作繁重到壓縮讀書時間之情形,故很容易下班回家後,在經歷上班 之體力消耗及眼見讀書實況與計畫漸行漸遠下,身心俱疲後便自暴自棄,此時即甚賴簡短 有力的警語來提振自己,如前述的不要輕易放棄、或安西教練現在認輸一切就結束了的名 言。再者,無須過於依賴補習或認未補習即與榜無緣,補習班當然能節省準備考試(尤其 是台灣司法考試)資料的時間,但重點還是自己要能消化,若只是拿了一堆資料回家,無 時間吸收,等於白花時間與金錢,況相信從小到大,都有人告訴我們,只聽過沒補習上榜 的,沒聽過光靠補習上榜的,故應以最有助於己的方式準備應戰為宜。 三、一試準備方法 (一)、筆者以新制一試題型為基準準備一試,即新制一試可略分為法條題及舊制申論 題轉化型,準備前者須閱讀法條,無法偷懶,如工作在身準備時間有限者,至少要看商事 法此種技術性較重法科或國私、強執此種法條數較少法科之法條,而看法條之時機,可在 準備二試閱讀重要法條時一併稍為瀏覽周邊法條,而全面看法條則至專為準備一試之時間 (可行時間為一試前一個月)再為進行;後者多為舊制考點由申論題問法轉為附選項之選擇 題考法,則於準備二試同時進行即可。 (二)、閱讀書籍上,可分為單科書、總複習書及考古題解答,筆者淺見認為非全職考 生至少要做到檢討考古題,蓋前述兩者固對準備一試較為全面,然筆者略為翻閱坊間前兩 者相關書籍後,稍感書內所附練習題多偏向法條記憶,功能在協助考生穩固法條內容,然 與律司ㄧ試試題考法略有差別,即律司ㄧ試試題縱為法條題亦非如他種國考考科之選擇題 僅單純測驗法條內容,而係拐彎抹角問法不乾不脆,較難一眼即知所考法條,且新制實施 至今,累積之題數已成十上百,新制實施當時練習題數不足或無題可練之顧慮已不復存在 ,故時間有限下,應以閱讀較能熟悉一試試題考法之實際出現於考卷的考古題為佳。 四、二試準備方法 (一)、書籍之選擇: 正如前言所云,筆者礙於工作,準備精度及強度遠不如板上大大,故於此不擬 列書單以免自慚形愧,有需要者請另行參酌板上強者大大心得文。筆者以為準備二試之書 籍可概分為教科書、補習班用書及解題書(含全考古題,下述同),前兩者優劣互見,教科 書優點在內容全面、敘述完整,縱因作者研究興趣或自定之寫作方向而未能涵蓋考試考點 ,仍有助於基本觀念之建立,缺點則為未能去蕪(非考試重點)存菁及偏向一家之言;反之 ,補習班用書則擅長廣納各家學說,但去頭截尾之結果,就不易了解爭議之由來、如何導 出解決方法或前後章節關聯之所在,簡言之將流於背誦,不利應付現行律司考試愈見靈活 之出題方式,筆者以為雖因現行律司考試題數及時間增多加長之關係,且亦確有強者憑閱 讀教科書而金榜題名,故準備考試上內容全面之教科書重要性似漸提升,然筆者仍建議非 全職考生在前述二者選擇上,以補習班用書為佳,蓋補習班用書內容亦因應考試而日漸完 整,章節之選擇不致刪減過度,且若有敘述不完整處,可再另行參閱教科書。 擇定教科或補習班用書後,是否須同時搭配解題書,筆者以為能於各科一書一 解題書固甚為佳,然有工作在身之考生,退而求其次,應各科至少有一本解題書,換言之 ,閱讀解題書應先於擇一後之教科書或補習班用書,蓋解題書始能了解平鋪直敘之書本內 容換成問題時將呈現何風貌,及因應新制已多為題中分小題之出題方式下,熟悉貫穿不同 章節之考題。 再提醒的是決定考前會唸的書較打底用的書為重要,前者不論是前述三類書何 類,係大家耳孰能詳一本書主義下之ㄧ本書,是要將所讀資料集中的一本書,據前輩所言 ,考前念的東西印象最深刻,而考試逼近、時間越見緊湊時,要讀的東西不宜散見各處, 否則在時間壓力及散見各處致複習不順手下,結果將是手忙腳亂,白白浪費了最關鍵的考 前時間。 (二)、讀書計畫之擬定 讀書計畫人人會作,重點在貫徹執行,而在職考生最不易做到的就是貫徹讀書 計畫,故與其說明讀書計畫如何分時分段分量,不如提供上位概念供閱者參考,即銜接前 言,不要在乎單日所讀量之多寡,而是堅持每天都念,就算只有念一點也好,也就是不要 放棄,再者,不宜集中審理,要盡量讓自己接觸每一科的頻率提高,才不致每一段期間的 印象皆僅集中數科,否則考試時記憶之留存未及於各科,將不利取分並與考試是以計算各 科整體分數為錄取標準之方式背道而馳。 (三)、筆記之製作 是否須製作筆記見仁見智,筆者認為以製作為佳,蓋有助快速複習及便利考試 應答。首先,筆記類型可略分為全面型筆記及書本型筆記,前者指另將書本內容逐頁及所 蒐集之資料編成筆記,優點在鉅細靡遺,重點皆經親手書寫或繕打,印象較為深刻,缺點 則為耗時;反之,後者則以考前會唸的書本為基礎,將所念之資料集中至該書上,優點在 較為省時,缺點則為外觀仍嫌笨重,筆者以為在職考生之時間有限,以後者為宜。再者, 筆記製作之內容應符合筆記之目的,即篇幅以適合快速複習及考試應答能寫出之分量為準 ,因為對考生而言,最理想之狀態為作答時能全面複製筆記內容,此時心理負擔減輕,有 助提升他題思考及應答之成果。三者,製作筆記之時機究應整科唸完或邊念邊製作?筆者 以為以效率為決定因素,倘邊念邊製作不致掛一漏萬,如前後章節無法連貫,前章節製作 後,念到後章節時須另行大幅度調整前所製作筆記之內容者,以邊念邊製作為宜。 (三)、題目之練習 相信題目練習之重要性,閱者已了然於胸,筆者不擬贅述,在此想說的是於在 職考生工作擠壓讀書時間及現今律司考試資料繁多下,如何協調閱讀資料及練習題目時間 ,筆者試以國高中時代練習數學題目之方式為例,分練習律司考試題目為單看題目、擬大 綱及實際依考試時間作答三種,前者屬神人等級大大專用,就好似求學過程中,就是有同 學能只看題目甚至例題,就能獲高分,後者最與閱讀資料時間衝突,但最具臨場效果且最 易發現臨場時可能發生之問題並先予調整,中者折衷於前後者,拙見以為在職考生因前數 次提及之時間問題,至少要做到中者。 (四)、複習之次數 此點相信同為在職考生痛心之處,蓋讀書計畫與複習次數有關,惟在職考生既 受工作影響,不易照單執行讀書計畫,自亦難達理想複習次數,依筆者親身之經歷,僅能 建議在不放棄之前提下盡力而為,能看多少遍就看多少遍。 (五)、考選部網站之瀏覽(代結語) 近來律司考試制度不論考試科目、題型、閱卷方式及錄取標準皆更動頻繁,對 考生而言,實已因變動過巨而生不安,筆者常以為考生是極為弱勢之族群,全職參與考試 之次數與職場競爭力成反比,在職考生又易因工作陷入應考之無限輪迴,此兩種考生又同 受縱平行双閱但仍未公開參考答案及給分標準故仍為黑箱作業之閱卷方式摧殘,可謂雙重 煎熬,現另增考制變動之不確定因素,可想而知考生處境如雪上加霜,在提供筆者備考感 想之末,想提醒有緣看至最末之閱者,掌握考試最新訊息有利提早調整準備方向,故不常 至補習班走動者,可養成瀏覽考選部網站之習慣以了解考制變動之處。最後,希望劣者此 篇感想能對同性質之考生大大有所幫助,早日金榜題名,則劣者即能回報板上大大分享心 得及神明保佑之恩情於萬一,謝謝。 [心得] 考試、上榜、落榜、讀書...等心得文。 發表心得文為分享之用,除作者主動贈書、提供筆記外, 不得要求上榜者贈送書籍、提供筆記等不正邀約, 違者依照版規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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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heGiver : 推 01/07 20:55
推 tttggg : 推!!綱舉目張,井然有序. 01/07 20:56
推 pretty770204 : 推,蒿目汝所發之文,汝果確有金榜題名之實 01/07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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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soajk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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