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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享] 同事妹妹交往大21歲男友
Nov 22nd 2014, 19:05, by limbo214

作者limbo214 ()

看板Boy-Girl

標題Re: [分享] 同事妹妹交往大21歲男友

時間Sat Nov 22 19:05:45 2014

※ 引述《Doraemon2 (哆啦二號)》之銘言: : 如題,朋友是一位非常開朗的人 : 但今天突然給我看他fb對話紀錄 : 內容是媽媽擔心女兒的話語 : 看著看著不免為此位媽媽心痛 : 女兒才15歲 : 網路認識了一位男子35歲 : 還把女生的貞潔帶走了 : 不免讓人懷疑此位男士的意圖 : 媽媽和男人談過一次 : 可不可以不要再和她寶貝女兒聯絡 : 想提告但又放棄 男子是公務員 : 因為媽媽也是因為貪玩懷孕早嫁 : 女兒被禁足現在要死不活 : 媽媽覺得這是自己的報應也傷心欲絕... : 今天聽到同事的家庭故事,我才發現好多的心酸阿TAT 代po 十年前,我也在網路上認識了大我2x歲的變態,他把自己的工作講得很好,讓年謹15歲的 我深深的崇拜他,還計劃著要跟他一起私奔,什麼都講的很美好,我還相信那個是愛情。 後來父母發現了這一段情,極力的斬斷我跟他的聯絡,我那時候很恨我的父母,覺得他們 愛面子,不想讓大家知道他女兒發生這種畸戀,當時真的很難過還跟父母冷戰了快要一年 。 父母當時沒有對他提告,但是有透過友人來調查那男生的背景,發現他唬洨我,根本就沒 有這號人物。 十年過後了,我很謝謝父母當初狠下心去阻止我跟他聯絡,如果沒有這樣做,我大概這輩 子就毀了。 現在腦中偶爾閃過那十年前的回憶,不是愛,而是怎麼沒有好好告死他的恨! 請那位媽媽真的要恨下心,去禁止她女兒跟那男生聯絡,要不要告是其次,如果我爸媽當 初有告他,我可能還會用更激烈的手段來抗議我爸媽。 但是有性交的證據要保留好,那一天當事人發現原來是被騙了,就可以告他了,必免他再 去殘害別人。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33.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16654347.A.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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