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86036 (骷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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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買車位收到建商的發票
時間Thu Aug 29 01:51:13 2013
沒有錯押 不動產買賣,土地部分因為有土增稅了,所以就不用營業稅 不用營業稅當然也不用開發票 建物部分 只要是建商或法人名子持有的,出售建物部分都要開立發票 以不是車位來說 建商會把房屋跟土地依比例拆算 一般來說會用公告現值去算出比例 也可以用建造費用去算,只是一般來說公告現值比較便宜 房屋評定現值/總公告現值(房屋+土地)= 房屋評定現值/(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 假設房屋評定現值100萬,土地公告現值400萬 那就是100/(100+400)=1/5 然後假設你買1千萬 那建商就是開立1千萬*1/5=200萬,的發票 剩下800萬是土地價格 --- 不過以車位來說 因為車位的土地持分幾乎都是頂多萬分之1 有的這萬分之1還要分給所有車位主人,10個就萬分之1還要除以10 就等於10萬分之1 這以公告現值算發票金額會趨近於買賣價 這時候建商就會用建置成本+利潤,來開立統一發票 你的52萬是這樣來的 搞不好你買的社區,房屋的發票還比你車位低哩 因為房屋會用公告現值..... ---- 沒辦法那就是現在稅制 有公告現值 房屋評定現值 又可以選擇用公契或私契申報 一般都是選低的報 你要120萬減掉一點點土地開 假設110萬了,建商也不是不能開 只是營業稅都馬是轉嫁買方,你要再多3~4萬塊買車位嗎 如果你都要照實價也可以 110萬當作契價 契稅是房屋部分是申報契價的6% 110萬的6%=6萬6 這6萬6是買方要付的 這樣你會願意嗎????
※ 引述《Cholno (built)》之銘言: : 120萬是土地+建物沒錯, : 但我好奇的是 為何無法拿到等金額的發票? : 這樣的話,建商可在土地的部分灌水, : 然後建物便宜賣, : (最後總價不變) : 不就不用被課稅了???? : ※ 引述《Cholno (built)》之銘言: : : 請問一下,我7月份時跟建商買了停車位, : : 共120萬(訂金60萬,稅單核發再60萬) : : 已完成過戶了。 : : 結果昨天收到掛號信, : : 是建商開給我的發票共兩張, : : 一張是訂金27萬,另一張是稅單核發27萬, : : 這數字與賣價不符合!!! : : 請問這是什麼原因呢?? : : 是依公告地價來開發票還是其實是建商在逃漏稅?? : : 我是否該做什麼以免造成我有過失? : :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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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hhsu:推專業回文:) 08/29 01:55
→ a386036:除非廢除土地增值稅 08/29 01:59
→ a386036:才可以依法課全額價差 08/29 01:59
→ a386036:不然只能用比例算 建物一定很少 08/29 02:00
→ a386036:問題是土增稅跟國父有關 08/29 02:01
→ a386036:土地漲價歸公 才會有土地增值稅出現 08/29 02:01
→ a386036:這也是全世界唯一的土地增值稅 08/29 02:02
→ a386036:因為跟國父有關 所以不可能廢除 08/29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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