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vsaigx (no)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考題] 102司法官一試刑法第25題、32題
時間Wed Aug 14 16:52:27 2013
25. 幫派分子甲槍殺仇家乙,法院判處甲成立殺人罪。以下關於甲之判決,何者較符合刑法規 定? A若無任何加重或減輕事由,法院對甲的殺人罪處有期徒刑 18 年 B若甲 2 年前因過失傷害罪曾判處 6 月有期徒刑而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故此次殺人罪為 累犯,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C若甲行為時為 17 歲,法院判處甲無期徒刑 D若甲除犯殺人罪外,另犯竊盜罪,法官判處殺人罪 15 年有期徒刑,竊盜罪 2 年有期徒 刑,定應執 行刑 16 年有期徒刑 疑問:本題A選項為什麼不可選?刑法271不是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判18年有甚麼 不妥嗎? 32. 甲欲殺 A,以為走在前的 B 就是 A,當甲已經拿開山刀從背後砍殺時,B 正好轉身,甲 發現不是 A 而是 B,趕緊停止殺人行為,B 因此倖免於難。試問,依實務見解,對於甲 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刑法第 25 條規定,構成第 271 條第 2 項普通殺人的障礙未遂罪 B依刑法第 26 條規定,屬於不能犯而不構成犯罪 C依刑法第 27 條規定,構成第 271 條第 2 項普通殺人的中止未遂罪 D構成刑法第 271 條第 3 項普通殺人的預備罪 疑問:本題是客體錯誤,認錯人的情況,依法定符合說,仍然是以殺人罪去論,那既然甲發 現是B而停止殺人,不是即使我能,我亦不願的情形? 若依實務的客觀說,應該也算非通常障礙而屬於己意中止類型?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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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swen:有期徒刑最多只能判15年,所以不可能是18年 08/14 16:56
→ mvsaigx:懂了!!謝謝您 08/14 16:57
→ colon1114:第32題可參考73年第五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08/14 17:02
→ colon1114:"發現對象之人有所錯誤而停止者,其停止之行為,經驗上 08/14 17:03
→ colon1114:乃可預期之結果,為通常之現象...仍屬意外之障礙 08/14 17:05
推 crosi:我想問都已經從背後砍殺了為何不是著手@@我寫A 08/14 17:07
→ colon1114:32題答案是A呀 08/1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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