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將至,近日街道上年節的氣氛也重了,對於一些媳婦而言,心中一隅也跟著沉了下去。年假是喜事,然而年假的時間空間如何分配,向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自我有印象起,初一晚,跟台北阿公阿嬤用過晚餐,我們一家四口就準備啟程前往高雄外婆家了。倚著門邊,阿公阿嬤沒有擺臉色,沒有說一句讓人心底難受的話,只是叮嚀父親開車注意,祝福我們在外婆家平安順心,以及,不可免俗的一句:新年快樂。而在阿公阿嬤先後過世之後,除夕夜吃完年夜飯,母親快速歸納整理剩餘的菜餚,提醒父親食用時的順序以及注意事項,就要我們姐弟倆收拾行李準備回外婆家了。不久,父親載我們去搭車,沿途沒有說一句讓人心底難受的話,也沒有祝福或者賀歲,只是靜靜地看我們走入月台。
不管抵達高雄的時間多晚,外婆總撐著眼皮等著,舅舅從母親身上接過沈沈的行李箱,外婆看著我們母子三人站成一團,滿意地點點頭,好像得到了什麼,駝著身回房去睡。翌日是大年初一,凌晨五點母親已整裝完畢,外婆更是早已一身大紅地等著,等著女兒陪她去添油香。外婆對於人生的安全感來自信仰,她相信一年初始虔心捻香,即能換取日日好運。而母親,身為女兒所能做的,無非是伴著她在廟宇與廟宇之間穿行,確認大小神祇均滿意。
我一直以為,這是理所當然的。我的意思是——過年是難能可貴的假日,是在結束一整年辛勤工作換取溫飽之後,讓身心好好休憩的一段空白,而每個人均有那份自由,去選擇規劃自己該如何切割享用這段空白。母親想回去見自己的母親,是以她在大年初一隨著外婆走訪遠近廟宇;父親在妻子娘家難免彆扭,是以他按照心情,偶爾回去偶爾不回去。
長大一點方知,不那麼理所當然。
甚至我們從何認定一件事理所當然或者奇觀,背後都隱約牽著權力關係的掣肘角力,只是我們有沒有辦法從中辨識而已。很晚之後我才懂,阿嬤與父親是讓出好大一個空間給母親,從媳婦妻子的角色,轉身,在踏上前往娘家的道途中,也慢慢地淡掉媳婦與妻子的色彩,又變成女兒。其實母親始終是女兒,她不曾失去這角色,倒是很常忘記,生活中太多人情義理得去照顧,女兒嫁人之後時常也忘了,自己還有個身份叫女兒。
也像是我的舅媽。
母親曾勸誘舅媽,要她早一點回自己娘家,舅媽一臉猶豫,感覺像是犯了什麼忌諱,母親一再說服:「我回來,不是要作客,是要作女兒的,家事有我擔著。既然如此,妳也好好回去做人家的女兒。」當場,外婆聽了有些介意,神色不悅地出聲,要媳婦待到初二再走。母親轉過身去,很堅定地告訴外婆:「做人不可以這樣,要媳婦女兒都留在自己身邊,妳在大年初一見到妳的女兒了,也讓別人早些見到自己的女兒吧。」
外婆沒有再吭聲,總之是接受了。
起初舅媽也擔慮,堅持初二才能返家。幾年後舅媽才安心了,有一年初一,我看見她一身喜氣,牽著丈夫小孩,來跟外婆道別,說自己要回娘家了。而外婆與母親同時揚起臉來,異口同聲要舅媽在娘家好好住上一陣,別急著回來。
我很少看見舅媽那樣興奮的模樣,在那一刻,我從她紅潤的雙頰也看見母親的倒影,原來是一樣的心情啊:舅媽也要回去做女兒了。
做女兒,有什麼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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