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村修二Shuji Nakamura(來源:Randall La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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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國家,已經沒法工作了。」
2014年的諾貝爾物理學獎授予美國加州大學的中村修二教授等三人。聽到這一喜訊,筆者腦海裡浮現出的卻是中村以激烈的口吻表示不滿、充滿憤怒的表情。
筆者採訪中村是在2005年1月上旬。當時中村與日亞化學工業公司(以下簡稱「日亞」)的「藍色LED訴訟案」剛剛達成和解(中村在這場官司中實際上敗訴)。採訪內容刊登在《日經商務週刊》2005年1月24日號的「敗軍之將亦可言勇」專欄中,共4頁。
現在回頭來看,似乎是中村10年前的憤怒或者說怨恨的能量把諾貝爾獎吸引了過來。雖然在慶祝諾貝爾獎的氣氛中會讓人掃興,但筆者還是想從當年的報導中找出中村的原動力(引用文字中的稱呼等仍按當時的情況)。
日本的司法制度已經腐爛。我想說的都在這句話裡了,真的非常氣憤。
(2005年)1月11日,我與日亞化學工業公司(日本德島縣阿南市,社長小川英治)關於「藍色LED(發光二極體)」發明的等價報酬的訴訟達成和解。去年(2004年)1月東京地方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我發明的「404專利」可以實現藍色LED產品的實用化,並裁定發明等價報酬約為604億日元,並裁決日亞支付(我所要求的)200億日元。
但東京高等法院的調解建議金額卻變成了只有6億日元。加上利息也只有8.4億日元。而且,這還不是對404這一個專利的等價報酬,而是包括了我在日亞任職期間的所有發明專利。簡直荒唐至極。只能理解為東京高等法院一開始就確定了「百分之一」和解金的宗旨。
我當然極其不滿,但高等法院的調解建議幾乎與判決一樣,就算向最高法院上訴也基本沒有勝訴的希望。因此,與升永英俊律師商議之後,我決定接受和解。雖說是和解,但實際上是我徹底敗訴了。
雖然承認輸掉了這場官司,但中村卻無法坦然面對這一結果。只能通過痛罵日本的司法制度,來強調自己的正確性。也許正是這種「不放棄」的精神才成就了後來的諾貝爾獎,但當時確實有一些原因使中村不得不這樣想。
下面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這場官司的來龍去脈。
中村1979年從日本德島大學研究所工學研究專業畢業,進入日亞工作。1990年申請了名為「TwoFlow方式」的氮化鎵晶體生長技術專利(404專利)。這項技術被認為開闢出了高亮度藍色LED的量產道路。1993年,日亞發佈藍色LED產品,從此該公司的業績不斷攀升,實現了快速發展。
1999年12月中村從日亞辭職,2000年2月就任美國加州大學聖巴巴拉分校教授。2000年12月,日亞以洩露企業機密為由在美國將中村告上法庭。而中村也於2001年8月向東京地方法院起訴了日亞。這就是長達4年的藍色LED訴訟的開端。
在訴訟過程中,中村親眼看到了日美兩國司法制度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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