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o (hi)
看板home-sale
標題Re: [買屋] 房仲自己的房出自己賣,好嗎?
時間Thu Apr 3 10:19:14 2014
※ 引述《Claire29 ()》之銘言: : ※ 引述《Claire29 ()》之銘言: : : 1、 房屋地點:台南永康 : : 2、 房屋屋齡:21年 : : 3、 房屋類型:透天 : : 4、 所在樓層:4樓(沒加蓋) : : 5、 房屋坪數:地28坪 建約78坪(有點忘了) : : 6、 房屋格局:4套房 2廳 : : 7、 房屋座向: 向南 : : 8、 屋前巷(路)寬:8米 : : 9、 購屋預算 :800W : : 10、 有無陽台:有陽台 : : 11、 有無停車位:有車庫 : : 12 面寬4.75米 : : 以上為最近幾乎已經談定的房屋屋況,區域我是覺得還可以.... : : 其實幾乎是要買了 只是我們要付訂金前卻發現這房子根本就登記在房仲配偶名下 : : 也就是說 根本就是房仲自己賣自己的房子 所以長輩其實就有點不開心了@@~ : : 不曉得大家有何看法或建議 買房子最重要 1:房子喜歡 2:房子沒問題(軟體都沒問題) 3:價格能接受 其他的都不是重點 所以說買方很多思維模式都很有趣 屋主是誰重要嗎?一點都不重要!
: 付訂金前會發現屋主是房仲配偶的原因是 付訂金要求屋主出來談細節卻被房仲拒絕 : 才引起我們的疑心的~後來房仲配偶也不是很開心就說不賣了~其實根本就想釣胃口 其實直接明講是價錢問題就好了 七彎八拐的講一堆,兩個半斤八兩 前面說不是錢的問題是奇摩子的問題,後面說發現了想回頭再議價 30 萬 前面說怕人家答應了,但配偶反悔,後面又說配偶說不賣,變成想釣胃口 哪來這麼多複雜的問題 斡旋下一下,斡旋書上有人簽字了就是會賣 不賣就賠錢,簡單明瞭 要是所有權人說是別人代簽不認帳,那更好叫偽造文書告下去 演一堆小劇場是哪招?
: 只可惜我爸媽也是生意人 不是笨蛋 經過討論後 覺得房仲一定非常了解當地房價 : 就算賣得價格合理 也表示房子或許有問題或有其他問題 太多可能了 : 房價加上仲介費 再加上後續修繕的費用 一定超過九百了 那這樣我爸媽說乾脆買新成屋 : 只是坪數不用那麼大沒關係 畢竟就我跟我老公兩個人住而已@@~ : 其實有點小開心 因為之前一開始以為只能看舊房 後來金主說可以看新房 你覺得建商+代銷比仲介更不懂行情? ㄏㄏ
: 就還蠻開心的~只是當初我們有簽要約書 房仲一直很CARE這張 要我們拿回去還他 : 到底為什麼呢? 不買了自然所有文書要要回收保管或者銷毀啊 不然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84.2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396491556.A.A6A.html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