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育部「高職免學費」及「高中齊一公私立學費」政策
(一) 職業類科申請「高職免學費」
條件: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
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學費全額22,530元。(動畫科、表藝科33,560元)
不符合條件者亦可申請定額補助5,000元。
(二) 普通科申請「高中齊一公私立學費」
條件:1、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
2、且家戶年利息所得未達新臺幣10萬元。
3、且家戶僅擁有2筆以下不動產,或家戶擁有3筆以上且公告現值總和在新臺幣650萬元以下不動產。
符合上列條件,可申請公私立學費差額補助16,560元。
不符合條件者亦可申請定額補助5,000元。
二、 休學、退學、重讀及轉學學生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休學、退學:上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而休、退學者,應全數繳回已領之本項補助款。
(二)重讀復學:重讀或復學原年級原學期已領有本項補助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三)轉學:轉學至本校且重讀原年級並已領有本項補助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三、 填寫聲明書注意事項
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原住民族籍學生助學金、殘障學生或殘障人士子女就學減免(補助)學雜費、低收入戶子女就學減免(補助)學雜費、軍公教遺族子女減免學雜費、現役軍人子女減免學雜費、學產基金獎助學金、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教育補助費用者及外籍人士等均不得申請本項補助,請填寫「聲明書」。
三、單親家庭的同學,請導師於學生特殊困難(導師簽註意見並簽章)欄勾選該學生為「單親家庭」並務必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四、需備齊證件
1.父、母及學生本人之戶口名簿影印本。請裝訂於申請表後。
請用螢光筆畫記父母及學生姓名於影本上。
(若家長與學生不同戶口,則其它戶口名簿影本一併繳交)
2.家長學生簽章一律「蓋印章」以便教育部查核。
3.繳回時請按座號由小到大排列,未繳回原因請述明,填於概況表上。
參考資料 教育部和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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