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之門‧生活學堂」主持人歐陽顯被控在女學員協助下,性侵女學員13歲女兒17次,女學員還替歐陽顯口交作為示範。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歐陽顯及少女母親沒有悔悟之心,各加重改判18年、12年徒刑。全案得上訴。
高院指出,在少女的蒐證錄音中,少女無助呼救的聲音,對照歐陽顯淫樂言語,讓人聞之鼻酸。
判決指出,婦人13年前加入歐陽顯(68歲)和妻子在新北市成立的靈修團體「道之門‧生活學堂」。2011年7月期間,歐陽顯帶著婦人及婦人女兒到汽車旅館,婦人告訴女兒,做「能量導引」可以讓她的人緣及才華漸佳,慫恿女兒替歐陽口交,還當場示範。
少女起初表示不願意,婦人變臉告誡「若不依從,就不給零用錢」,少女在壓迫下同意,歐陽顯性侵得逞。前年5月,少女回家撞見歐陽顯,她母親再度以「能量導引」為由,要求女兒口交,之後又被母親要求躺到床上,讓歐陽顯性侵。
少女智識日長,除將被害過程記在日記,並上網吐苦水,網友教導她用手機錄音蒐證後報案,全案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歐陽顯不認罪,稱少女的日記是「言情小說」,是編造出來的故事;婦人只承認讓女兒2次用嘴唇碰歐陽顯下體。一審認為少女在日記撰寫被母親和「阿公級」老師性侵,不可能是少女浪漫情懷的投射,判歐陽顯14年、婦人11年徒刑。
全案上訴後,歐陽顯一度認罪,卻又翻供稱只讓少女吸吮他的手指;婦人也不斷迴護歐陽顯,高院認為歐陽顯未發揮宗教正面向善的作用,婦人也未盡保護女兒之責,犯後均無悔悟,加重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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