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rchingfor (簡單樂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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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房地產業痛批:囤屋族 不等於炒房客
時間Tue Jul 30 22:32:15 2013
※ 引述《homeonly (home only)》之銘言: : 1.來源連結: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6/122013073000080.html : 2.內容: : 房地產業痛批:囤屋族 不等於炒房客 : 2013-07-30 01:34 工商時報 【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 財政部考慮把坐擁3屋以上的囤房族,納入奢侈稅修法的課徵對象,引發房地產 : 業界大加撻伐。 這項政策是我中華民國開國以來最為正確的決策 3屋,可以說抓到了投資客與自住者的分界 針對買進第三屋的任何人,課以成交價50%以上的重稅 刻意虛做交易,以假契約壓低成交價者,一經查出, 則課以200%以上重稅,買賣雙方皆處以刑事責任 此項政策既不會把投資的市場玩死,又有利於自住者買屋 政府更有大筆稅收可資運用 且將房屋所有權絕對的老舊觀念,修正為所有權相對的新觀念 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有其社會公共利益的成分存在 不能任由私人囤積、把持 不管你的房子是祖宗八代傳給你的祖產,還是昨天才成交的預售屋 總之已有2間以上的房子,法律在設計上就應該嚇阻你再買第三間 若你真想買第三間,也沒問題,只是你要負重稅,甚至可以設計累進稅率 否則就必須先把手上的兩間房子賣掉其中一間 投資客在此仍有操作空間,只是沒辦法這麼大手筆進出 例如可採滾動式投資,一次持有A,B兩屋,俟A屋漲價後賣出,買進C屋; 再俟B屋漲價後賣出B屋,買進D屋... 如此可將投資客囤房對社會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但眼光精準的投資客仍有操作空間 而自住客因為有2屋的額度,若有搬家的需要,可採先買後賣的方式,搬遷到另一個地區 不會被課到重稅 這是在無法徹底落實漲價歸公的現實狀態下,必要的配套措施 否則台灣的經濟成果將被房地產吞噬殆盡,全民受害,禍延子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168.161
→ Ruminative:奢侈稅是交易稅,所以現有手頭上的房屋應該不會被課, 07/30 22:34
※ 編輯: Searchingfor 來自: 180.177.168.161 (07/30 22:36)
→ Ruminative:我猜是要買進超過規定間數以上的才會被課,和之前聽到 07/30 22:35
→ Ruminative:買進課奢侈稅那樣。 07/30 22:35
→ Risperidone:推推推! 07/30 22:38
→ ceca:你會客到一堆老闆,政客,企業家,高級白領. 07/30 22:39
→ ceca:你覺得...下介還用選嗎. 07/30 22:39
→ ceca:短期投資客根本無感. 07/30 22:39
→ ceca:只有偷懶的人+沒空管理財產的人,才會囤這麼多房..XD 07/30 22:40
→ ceca:象我就偷懶的人. 07/30 22:40
→ ihcmm:感覺房市跟股市真的一模一樣, 遠是散戶留下來洗碗.... 07/30 22:44
→ dos792:但是課不到,就會有一堆沒房的準備換黨。下介也不用選了 07/30 22:44
推 jakkx:怎麼這邊的氣氛感覺都真的要徵了一樣…是有內線說會過嗎?@@ 07/30 22:45
→ ihcmm:只是房市周期長一點罷了...養,套,殺 ...這些手法如出一轍 07/30 22:45
推 veru:個人覺得要顆到50%,不如充公吧.顆顆 07/30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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