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G666 (十八啦 BG!!!)
看板home-sale
標題Re: [問題] 賣房交屋前的糾紛
時間Sat Oct 5 01:05:21 2013
1.原屋主知道頂加 2.原屋主知道違建 3.原屋主知道越界 然後裝糊塗 說要仲介跟買家負責 或是希望鄰居不要爭取他的權益 好厲害的原屋主阿 還好還沒點交
※ 引述《raindindin (完全沒有暱稱)》之銘言: : ※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 頂加=違建 : : 違建=違法 : : 今天就算你沒有越界,被報還是會拆 : : 頂多有的有訂定緩拆年分,比較慢拆而已 : : 不是蓋很久就你的 : : 不要說違建了 : : 合法建物蓋到別人土地上,照拆無誤 : : 還要賠償損失 : : 地租與不當得利的所得 : : 另外可能還有侵占的問題 : : 何來敲詐 : : 1.你是違建,本來就是違法的東西,本來就是應該拆除 : : 2.你侵占別人家的土地或房子,當然要歸還還要賠償 : : 不是用久就你的 : : 仲介頂多看的出來有沒有違建 : : 有沒有越界他不會知道 : : 這可以請人來鑑界重測 : : 那也請你把違建拆除 : : 而且依據經驗 : : 就算仲介發現 : : 屋主也會說哪有 以前就這樣 : : 不只詐欺 還有侵占 : : 違建是你蓋的 : : 不知情???? : : 就好比殺人,你可以說我不知道刀子插在心臟會死掉歐,所以我無罪???? : : 就算你買就這樣 : : 那也請你去找上一手 : w: 不是自認倒楣 : : 是各人造業各人擔 : : 自己蓋的違建,惹的麻煩自己解決 : : 不是要買方或仲介或代書來賠 : : 要仲介處理也可以 : : 你賣房子的錢全部撥給仲介,仲介就應該處理到好 : : 不只違約問題 : : 還有物之瑕疵擔保問題 : : 與你當時賣的東西不一樣 : : 擬拆除賠償鄰居後,你還要賠償買方價差 : : ---- : : 違建還是低調點不要算錢 : : 算錢 嘿嘿 你就等這被處理吧 : 跟您說明一下 : 對方鄰居也是違建(頂加) : 但是是他先蓋好,後來我們這邊才蓋 : 所以當初知道已經越界了,為什麼不提出 : 而且重點是仲介也沒看出來越界(不然怎麼可能簽約) : 現在代書又說是肉眼看出的越界 : 而你提到的物之瑕疵擔保問題 : 偉大的仲介在合約書中加了特別約定條款 : 其中一條 : "本買賣標的物賣方僅出售地政機關登記之產權為憑,致於加蓋(增建)非賣方售屋價金 : 之一部,但隨買賣標的於交屋同時一併交付,經紀人已善盡調查及解說義務,買方仍自願購 : 買本標的物,買方嗣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賣方及仲介方請求任何權利無誤" : 鄰居沒有要拆牆,只是說拆牆的費用補貼給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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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86036:不沾鍋理論 抓傻 不知道 別人沒說 看報紙 10/05 01:06
→ a386036:然後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10/05 01:06
噓 raindindin:講話不用這麼酸,越界確實不知情,鄰居說了才知道 10/05 01:07
→ a386036:好處我享受 刑罰別人擔 10/05 01:07
→ a386036:很多鄉民都這樣子 10/05 01:07
→ a386036:等到詐欺背起數再去跟法官說你是屋菇的 10/05 01:08
→ a386036:違建我蓋的 但是別人沒先跟我說 10/05 01:08
→ a386036:就算說了也是別人要賠 10/05 01:09
→ Lxr:也許原PO是轉手買到,是受害者也不一定~ 10/05 01:18
→ Lxr:但老實說上法院原PO輸的機率頗高~ 如果鄰居有明確的圖樣證明 10/05 01:20
→ Lxr:該房屋產權有包含到牆壁外緣,那這樣被要求的不當得利,以使用 10/05 01:22
→ Lxr:多少年計算再加上利息... 當然原PO也可以說鄰居遲遲不舉發~ 10/05 01:23
→ Lxr:這樣也許可以賠比較少,但違建部分還是得拆... 應該沒比較好~ 10/05 01:24
→ Lxr:就像部隊裡面08和18,洞八照規定,么八放福利~ 10/05 01:27
→ Lxr:看原PO要洞八還是么八... 10/05 01:27
→ Lxr:這裡不是主場~ 我覺得a大說得不錯! 10/05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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