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kr (t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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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我覺得被敲詐了
時間Fri Aug 2 19:26:27 2013
※ 引述《lovechildren (黃小綺)》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我覺得被敲詐了 : 時間: Fri Aug 2 16:20:26 2013 :
: 事件經過:約莫3.4個月後,某天接到另一陳管理員的電話 : 『小姐,我是管理員,聽說你想買房子,現在14樓有人要賣, : 你在家嗎?現在方便上去看嗎?』『可以啊!』『那我跟你一起上去』 : 上去後,在等待屋主開門時,陳管理員說:『我們這個要收介紹費喔! : 要收2%』我:『2%不是外面房屋仲介收的價格嗎?』 : 陳:『這是我們管理室的規定啊!你要用仲介我也有牌照啦』 : 接著屋主開門,因屋主是女生,不希望管理員進她房間,我便獨自進入 以上完全不影響
: 考慮約10天後,我和屋主簽約了,代書是我自己找的 : 這之中李管理員曾問我看得如何,我只說還在考慮,沒跟陳管理員有接觸 這也都不影響 關鍵是他帶妳去看到成交前他有告知妳他要收費 妳成交的時候知道
: 簽約時代書也說2%太不合理,一般會包個紅包,但應該不能強制收取 : 我很天真的以為應該是陳管理員的個人行為,今天鼓起勇氣面對這件事 : 趁李管理員跟總幹事都在的時候,去詢問關於仲介費的事 : 答案是大樓有規定不能收取紅包介紹,但因陳管理員自己的仲介執照 : 所以他可以自己跟我收仲介費,有問題自己跟陳管理員談 :
: 疑點:1.我當初問的是李管理員,並未委託陳管理員 你問歸問 問不用錢 但是最後是經由陳這邊介紹而妳同意後他才介紹而成交的 那自然是你跟陳之間的關係 跟妳一開始問張三李四是無關的 那陳跟李要怎麼分 那是他們兩個的事情
: 2.陳管理員是等我上了14樓才告知要收取仲介費,我根本不知道他有仲介執照 那完全不影響,講這沒意義
: 3.我們既沒簽約,也不是什麼管理室的條款規定 契約不以書面為要件 口頭合意契約即成立 :
: 心情:有一種被騙了吧!虧我還以為李管理員是好人,結果他挖洞給我跳? No 妳才是詐騙 妳口頭答應陳說會付給他仲介(or 介紹)費用2% 最後交易完畢後 反悔不給錢 涉及契約不履行 也就是說妳騙他說你會給介紹費之後他才幫妳介紹而成交 成交之後妳卻耍賴 我認為就這個案子中 如果妳不給錢 涉及詐騙或是債務不履行的人是妳 妳涉嫌經由口頭約定的手段欺騙他會付仲介費用 最後再拒絕履行債務 是妳 有不當得利的問題 也就是他可以告妳詐欺、債務不履行 whatever他高興
: 我願意給個紅包,但是一通電話就收取2%,會不會太好賺? 好像是很好賺 不過妳先答應了不是嗎?
: 如果房仲們看到這,自己風吹日晒雨淋,還要跟公司抽, : 變身仲介的管理員,在我心目中就像披著羊皮的狼 誰規定房仲一定要全職? 妳高興白天賣電腦晚上賣房屋都是合法的
: 可是都簽約了,這個問題還是要面對,畢竟以後住在這裡的人是我 : 我不想鬧得太難看,也不想付仲介費,有什麼說法或法規可以跟他談 : 讓他知難退讓改收紅包嗎?我想他最近可能會找我要仲介費吧! 可以讓他知難而退啊 妳賴帳他也拿妳沒皮條 不過要是我最後應該會告妳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23.142.241.77 : → ceca:你也不要把他講太難聽,人家一開始就講明了2%. 08/02 16:24 : → ceca:不然不要買... 08/02 16:24 : → ceca:雖然不是照規定來.可是......反正就這樣,他無權要求應該沒錯. 08/02 16:24 NO 他如果有照 那是完全合法的 就算無照的中人 中人費用都是合法的
: 推 KobeRossi:管理員只能拿中人費 一般都幾萬塊而已 08/02 16:24 高雄的套房算一算兩趴也是幾萬塊而已
: → ceca:之前另外一間豪宅也是,管委會介紹,後來稿到交易失敗. 08/02 16:25 : → ceca:弄得大家都超不爽,每個人都覺得被利用了. 08/02 16:27 : → ceca:屋主覺得被耍,中人覺得被買方利用. 08/02 16:27 : → ceca:買方覺得法律規定不是這樣 08/02 16:27 : 推 OrangeBoy:沒簽約就不用給~請他喝個飲料或吃個飯或包個紅包就好~ 08/02 16:28 錯 契約不以書面為要件
: 推 hitsay:用你家人名義買.....然後你說你是跟新屋主租屋 08/02 16:28 : → OrangeBoy:甚至你可以完全不理他~因為沒有白紙黑字 就是無效!! 08/02 16:29 錯誤
: 推 shhsu:疑點1.雖然你沒委託陳,可是他通知你,你還是跟他去看屋啊。 08/02 16:29 : → shhsu:疑點2.看屋前有告知要收仲介費,也說有牌照啊,不同意可以轉 08/02 16:30 : → shhsu:身離開,可是你還是看哩。 08/02 16:30 : → shhsu:至於疑點3.沒簽約,他也不能拿你怎麼辦。看你怎麼做了.. 08/02 16:31 : → lovechildren:可是他並非先告知我收費才告知屋訊,順序不對啊! 08/02 16:32 錯誤 他先告知屋訊或先告知收費沒差 因為那都是在成交之前
: 推 rriver:人家都告訴你 有仲介牌照 要收費了 不爽不要買 ok 08/02 16:32 : 推 shhsu:你是因為他才有機會買這房子的啊.. 08/02 16:33 : 推 hitsay:S大....你說的疑點1.2我認為都是很正常可預期的狀況 08/02 16:33 : → hitsay:你看....我跟管理員講有房子幫我注意..現在管理室通知有人 08/02 16:34 : → shhsu:我說的是針對他的原文內容回的啦... 08/02 16:34 : → hitsay:要賣房了..是我當然會去看......而都已經走到房子前,對方才 08/02 16:34 : → hitsay:冒出一句他要收費,是我.也是有可能滿懷不爽及疑惑的續看屋 08/02 16:35 : → hitsay:如果...對方一開始在電話中說明..本棟有一戶要賣,我可以帶 08/02 16:36 : → hitsay:你去看.但是我會收2%服務費哦..那你要去看嗎? 08/02 16:36 : → hitsay:這時.原PO還要去看的話可能就有討論空間了 08/02 16:37 錯誤 因為基本上都是在成交之前 都是算是有告知
: 推 shhsu:每個人想法不同吧,如果是我,我會謝謝陳幫我留意,簽約前會 08/02 16:44 : 推 kai761:請他開張估價單,拿去地政處檢舉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08/02 16:44 : → shhsu:跟陳談好仲介費多少,覺得2%太多就跟他談,既然他是仲介,流 08/02 16:45 : → shhsu:程就讓他跑,不會私下成交,然後只想給個紅包。 08/02 16:46 : → kai761:即使有牌,可能未受雇;契約上也沒經紀人簽章,都違法 08/02 16:46 : → lovechildren:我也知道管理員沒有義務要免費介紹,也不是一毛不拔 08/02 16:46 : → rriver:如果他沒仲介牌照,你包紅包OK。但他都說他有仲介牌照了 08/02 16:47 : → lovechildren:甚至想過是不是2個管理員都要包紅包,只是不能接受 08/02 16:47 : → lovechildren:在有壓力的情況下被要了2% 08/02 16:48 妳決定成交前就知道了
: 推 rriver:不想惹麻煩 就不要買這間。什麼叫有壓力。人家一開始就跟你 08/02 16:49 : → rriver:說有仲介牌照 要收2%了 。是你自己不當作一回事 08/02 16:49 : 推 shhsu:不能接受2%就跟他談看看吧,其實,不談,他也不能拿你怎樣吧 08/02 16:50 : → shhsu:。紅包也不是規定要給的。 08/02 16:50 : 推 easytry:有簽合約嗎? 沒簽約為何要給他2% ? 不太懂 08/02 16:55 : → redball:怎麼都在亂講 不用理他 因為沒簽仲介約 08/02 16:57 : 推 tdkfresher:問賣家,看有否委拖賣屋阿,不然傳統的中人只是包個紅包 08/02 17:05 : → tdkfresher:就可以了, 08/02 17:05 中人收20%的我都看過
: → lovechildren:並未委託,只是隨口跟李姓提起想賣屋,然後我就去看 08/02 17:08 妳是買方妳不用委託
: 噓 zxcvbbb:別理他 一毛都不給他不就不信他告得了你 08/02 17:38 當然可以 而且可以簡易庭 原Po可能只開了一次就被通知要付款了
: 推 easytry:那幹嘛理他? 隨口介紹一句就可以收2%? 還真是好賺 XD 08/02 17:39 : 推 seedhorse:可是對方一開始就表明了2%的事情 並不是事後才說 你也知 08/02 17:42 : → seedhorse:道 這樣是管理員的錯嗎? 08/02 17:43 : 噓 dollarshih:明顯~據我所知有靠行(公司行號)才能收2%~請問他以哪 08/02 17:43 : → dollarshih:家公司的名義跟你收? 中人收介紹費正常~但這要求好像 08/02 17:44 中人介紹費用是雙方合意即可
: → dollarshih:過高了~不然就像你說的~都做中人就好了~還要公司幹嘛 08/02 17:44 : → dollarshih:又不用分業績給公司,多爽啊!!!! 08/02 17:45 : 噓 zxcvbbb:當然是管理員的錯阿 一開始電話就要講明了 08/02 17:49 成交之前講明雙方合意即可 不是看屋之前 鍵盤嘴砲一堆,有人在還沒看屋的時候電話談介紹費嗎? 就像是房仲成交之前很多買方也都會砍仲介費用
: 推 amx002:如果再看之前說 還可以討論 都走到門口才說不合理 08/02 17:49 : 推 shhsu:門口,也是看之前啊。像仲介帶看,有的下斡才會說是1%或是2% 08/02 18:06 : → shhsu:,不少是談的時後臨門一腳才確定仲介費多少。 08/02 18:06 : 推 cka:沒書面合約應該不能生效吧 08/02 18:39 : 噓 tkr:雙方都有理虧 妳口頭答應2%代表契約成立 08/02 19:01 : → tkr:他理虧在沒有找有執照的人露臉 但是他收介紹費用還是OK的 08/02 19:02 : → tkr: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條件 08/02 19:02 : 推 Cyoan:很多爭議,他應該沒有經紀人證照吧,這樣就不能簽約買賣阿 08/02 19:05 : 噓 tkr:原來他有執照 那理虧的人是你 08/02 19:05 我個人建議啦 妳要不就準備上法院 要不就照口頭契約買單 我先幫妳備份這篇文章 到時候如果要上法院我可以提供給妳或是他 剛好證明在成交前妳有答應他2%的費用 基本上妳必輸的 除非他是阿呆 我自己是覺得 言而無信事後反悔的人會窮一輩子 因為妳做事前不先想好 加上妳做什麼都會後悔 又不願意承擔成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7.152
※ 編輯: tkr 來自: 220.134.17.152 (08/02 19:28)
噓 redball:哈 來嚇人阿 08/02 19:27
→ redball:沒契約無效 不用聽他扯 08/02 19:28
契約不以書面為要件 就算是口頭也成立
推 seedhorse:無照的也可以合法經營仲介 那何必要上課跟考經紀人? 08/02 19:28
對方有照
噓 op5566:去法院說啦 ~法官大概只會判給200塊吧 08/02 19:28
※ 編輯: tkr 來自: 220.134.17.152 (08/02 19:29)
推 KobeRossi:丟五十塊銅板給他 讓他買串魚蛋吃 08/02 19:30
噓 redball:沒簽約 08/02 19:30
推 yamatai:可以用暴利行為辯護 08/02 19:30
沒這個罪 高利貸的重利才有罪
→ cka:問題是要舉證 口頭你要怎樣舉證 有錄音才算 08/02 19:30
她自己都承認了啊 我會幫她備份 到時候看民事法院的判決 有相關判決的話我再提供給陳姓管理員
※ 編輯: tkr 來自: 220.134.17.152 (08/02 19:32)
→ cka:沒錄音她愛怎麼說誰知道真的假的 08/02 19:31
所以這種行為一般稱為賴帳 要是對方剛好有在口袋放錄音筆....妳就ㄎㄎ了
※ 編輯: tkr 來自: 220.134.17.152 (08/02 19:33) ※ 編輯: tkr 來自: 220.134.17.152 (08/02 19:34)
推 Taimur:這一篇不就承認了? 自己來打臉 不要怪別人 08/02 19:33
推 cka:你備份也沒用啊 他又沒說哪一間 他到時說 他這文章只是假設 08/02 19:34
→ yamatai: 暴利 08/02 19:34
急迫? 輕率? 無經驗可能有啦,不過這個顯然不成立,不然所有仲介行為都可以用這條被反悔 原PO是回家考慮幾天才成交的耶
→ cka:公堂之上 假設一下不能當作證據啦 人事時地物你都缺 連本名都 08/02 19:34
提供給對方啊 他高興收我就給 這就跟洪案的輔導長說:我當時只是假設一下,假設一下士官長有送飲料才這樣說的啦
→ cka:沒有 你備份給誰看 08/02 19:35
這種就是抵賴到底的態度 基本上到最後不是大好就是大敗
※ 編輯: tkr 來自: 220.134.17.152 (08/02 19:39)
推 moocow:亂入一下 錄音筆收音效果有這麼好嗎 @@ 08/02 19:36
推 yamatai:看你的錄音筆買多好的 內建麥克風的效果非常好 08/02 19:37
我以前放褲子口袋 用來逮詐騙跟罵髒話、恐嚇的很好用
※ 編輯: tkr 來自: 220.134.17.152 (08/02 19:40)
推 LOGIC5566:除非你能聯絡到 案主 不然很難阿 08/02 19:40
推 yamatai:請給我不成立的理由?這案例不僅買方無經驗而且價金也顯然 08/02 19:43
→ yamatai:不合理 08/02 19:43
買方無經驗但是並不急迫 因為她也是有充分回家考慮自行決定要成交的 中間連催都沒有催 這段時間顯然若是有疑問可以查詢資料法規或是找親友 不然所有首購族都來這招 價金不合理? 就算是高雄的套房抓兩趴也是幾萬 哪裡不合理?
※ 編輯: tkr 來自: 220.134.17.152 (08/02 19:45)
推 yamatai:如果價金是合理的那就沒啥爭議 但如果不合理就可以抗告 08/0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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